女方分手只退彩礼和五金,其于她不退?
长兴县刑事辩护律师
2025-04-30
针对您提出的问题,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,女方只愿意退还彩礼和五金而不退其他财物,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的相关规定,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,通常情况下彩礼无需退还。但如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,即使已结婚,给付人仍有权请求返还。因此,除彩礼外的其他财物退还问题,需依据双方约定或实际财产性质来判断,若无明确约定,女方不退其他财物并不必然违法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,女方在退还财物时,彩礼原则上应予退还,但考虑到双方已共同生活,法院可能会根据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、彩礼的用途等因素,酌情决定退还的金额。对于五金等其他财物,若属于男方为结婚目的而特定赠送的,女方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退还。具体操作需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女方在处理分手后的财物退还问题时,应遵循以下原则:首先,明确双方是否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及共同生活情况;其次,对于彩礼,若符合法定退还条件,应予以退还;再次,对于其他财物,需依据双方约定或财产性质判断是否需要退还;最后,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,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,确保退还过程合法、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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